常用的实体瘤疗效评价指标(PR、PD等)代表什么含义呢?又是如何一点一点地发展至现在国际通用的RECIST标准,今天我们一起来解锁这一评价指标的发展变化历程。
癌症临床试验的成功及进展得归功于1960年左右Zubrod[1]等的论文,其在当时一直被认为是临床试验的基准。
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癌症研究组的临床医师们提供了一连串临床试验的经验,并制定了一系列临床试验的标准与规范,才有了今日临床试验的初具规模。
当时规定在两种情形下,可被判定为缓解 (positive response):一是肿瘤的总量变小,同时没有任何一个肿瘤增大,也没有新的肿瘤出现;或是二、除了肿瘤大小的测量外,当进行判定的医师群在考虑病人主观的进步及药物的副作用后认为对病人整体而言是有助益。
同时规定,缓解期间的认定要连续两次测量肿瘤都维持同样大小或缩小才算开始缓解,连续两次测量肿瘤都增大时缓解结束。
如肿瘤变小,维持90天以上为长期缓解 (prolonged response),90天以下则为短暂性的缓解 (transient response)。
该标准一直持续使用,直到1976年,Moertel及Hanley[2]在Cancer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值得注意的论文。
他们请了十六位癌症专家来测量六对 (十二个) 人造的肿瘤,发现肿瘤大小缩减成一半时,同一个测量者有7.8%及不同人之间有6.8%的测量差异;如肿瘤大小缩成25%时,同一个人有19%及不同人有25%的不同测量结果。
在技术及仪器进步的情形下,大家开始对这个已被使用了快二十年的肿瘤测量方法的可信度产生怀疑,是不是有改良的需要?
为此,世界卫生组织 (WHO) 聚集了全球的癌症专家,分别于1977在Turin及1979在Brussel召开了两次国际性会议,针对癌症治疗疗效,希望能归纳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全球一致性的评估规则。
这个修改过的评估规范由Miller等[3]于1981年发表在Cancer杂志上,疗效定义上做了一些修正,同时也增加了骨头转移的疗效分期。这个规范成为过去20年间大家所遵循的评估方法。
WHO提出的癌症疗效评估的共识
(1977年在Turin及1979年在Brussels研讨会提出)
类别 | 可测量的肿瘤 四星期后有确认 | 无法测量的肿瘤四星期后有确认 | 骨转移四星期后有确认 | ||||
完全缓解CR(complete response) | 肿瘤完全消失 | 肿瘤完全消失 | X光片或扫描片中肿瘤完全消失 | ||||
部分缓解PR(partial response) | 肿瘤缩小50%以上单个肿瘤面积-以最长直径乘以垂直最长阔度多个肿瘤面积-多个肿瘤面积的总数 | 肿瘤大约50%以上的缩小 | 骨溶解 (lytic lesion) 减少、或增生密度 (blastic lesion) 减少、或有重新钙化的现象 | ||||
稳定NC(no change) | 肿瘤大小的减少不到50%或增大没超过25% | 肿瘤大小约减少不到50%或增大没超过25% | X-光片或扫描片并没明显变化 | ||||
恶化PD(progressive disease) | 肿瘤增大为25%或更大或发现有新的肿瘤 | 大多数肿瘤增大约25%或发现有新的肿瘤 | X-光片或扫描片有肿瘤增加或有新的转移 |
由于新的评价方法如螺旋CT,MRI等一些先进的检查方法的出现,WHO的标准产生了一些新问题,如没有明确规定可测量病灶的数目,对于<10mm的不可测量病灶未做明确的评价规定。
Therasse等[4]在2000年二月份的JNCI期刊上报道了一个国际公认新的对肿瘤治疗效果的评估方法:RECIST-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主要是以一维测量法来测量肿瘤,评估疗效,并列出了一连串对肿瘤测量的基本注意原则及选择测量的标准,提供大家作为肿瘤测量的参考依据。
Therasse等以最长直径与面积及体积相比,在缓解的情况下,发现减少面积在50%以上时,直径测量减少30%;在恶化情况下分析,肿瘤面积增加25%时,相当于仅量直径时增加20%。测量肿瘤时,自治疗的开始到追踪,需用同一个方法,并希望用影像造影片为测量依据。
RECIST是对肿瘤的测量、评估癌症的最新规定,简单来说,肿瘤的最长直径为测量的基线,但直径必须长过20mm。肿瘤直径≤30%为PR,≥20%为PD。
随着肿瘤治疗方案和药物的不断推成出新,如靶向治疗、射频消融术等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肿瘤增长,引起肿瘤坏死,而肿瘤大小的改变早期并不明显的情况下,传统RECIST标准没有考虑到治疗引起的肿瘤坏死,因此不能评估局部或靶向治疗引起的肿瘤内部的变化。
评价肿瘤坏死可更准确评价肿瘤治疗反应,从而阻止因低估疗效而停止治疗的情况出现。
2008年,AASLD提出“存活肿瘤”(Viable tumor)的概念:即动态CT或MRI时动脉期显示造影剂摄取的病灶。
在2010年Riccardo等[5]发表文章,正式在肝癌领域对RECIST标准做出修订,即改良RECIST标准。改良RECIST标准采用动脉期增强显影,较传统RECIST标准更为客观、准确。
mRECIST标准的目标病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RECIST标准下可测量;
2.可重复测量;
3.对比增强CT或MRI应可显示该病灶内血管增强。
传统RECIST与mRECIST对比
类别 | 传统RECIST | mRECIST |
CR | 所有目标病灶消失 | 所有目标病灶动脉期增强显影均消失 |
PR | 基线病灶长径总和缩小≥30% | 目标病灶(动脉期增强显影)的直径总和缩小≥30% |
SD | 缩小未达PR或增加未到PD | 缩小未达PR或增加未到PD |
PD | 病灶长径总和增加≥20%或出现新病灶 | 目标病灶(动脉期增强显影)的直径总和增加≥20%或出现新病灶 |
现在常用的肿瘤疗效评价标准及意义
完全缓解(CR, complete response)
所有靶病灶消失,无新病灶出现,且肿瘤标志物正常,至少维持4周。
部分缓解(PR, partial response)
靶病灶最大径之和减少≥30%,至少维持4周。
疾病稳定(SD, stable disease)
靶病灶最大径之和缩小未达PR,或增大未达PD。
疾病进展(PD, progressive disease)
靶病灶最大径之和至少增加≥20%,或出现新病灶。
CR+PR=OR-客观缓解
缩小未达PR(基线病灶长径总和缩小≥30%%)或增加未到PD(基线病灶长径总和增加≥20%%或出现新病灶,或/和非目标病灶进展),一个或多个非目标病灶和/或标志物异常。
总生存期(OS, overall survival)
从随机化开始至因任何原因引起死亡的时间。
总缓解期(duration of overall response)
从第一次出现CR或PR,到第一次诊断PD或复发的时间。
疾病稳定期(duration of stable disease)
是指从治疗开始到评价为疾病进展时的这段时间。
无病生存期(DFS, disease-free survival)
即无疾病生存时间,是从随机入组开始到第一次复发或死亡的时间。
无进展生存期(PFS, progression-free survival)
从入组开始到肿瘤进展或死亡之间的时间。
疾病进展时间(TTP, time to progression)
是指从随机化开始至出现疾病进展或死亡的时间。
治疗失败时间(TTF, time to failure)
从随机化开始至治疗中止/终止的时间,包括任何中止/终止原因。
疾病控制率(DCR, disease control rate)
=CR+PR+SD。
客观缓解率(ORR, objective response rate)
指肿瘤缩小达到一定量并且保持一定时间的病人的比例,包括CR+PR的病例。
总缓解率(ORR, overall response rate)
经过治疗CR+PR病人总数占对于总的可评价病例数的比例。
缓解率(RR, response rate)
达到CR、PR的病人占同期病人总数的百分比。
临床获益率(CBR, clinical benefit rate)
=CR+PR+SD。
(5)Riccardo Lencioni,Josep M. Llovet, et Semin Liver Dis. 2010 Feb;30(1):52-60